#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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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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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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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擔心...
就算字典找不到,別忘了語言是約定成俗的文化,只要不是"特取"而是一般用語就沒問題了,註冊商標不會讓你以純文字註冊,一定會有所變化... 沒有blog或blogger的出現,怎有人想註blogger.com呢,如果擔心的話,就搜集國外媒體有談到blogger的字,及使用者常用到blogger的談論內容,以備將來佐證非故意侵權。其實,應該blogger已經是一般用字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無庸舉證。 就像"google",近來也漸有人把它當動詞用,作用搜索或調查的意思呀。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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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不要將這個燙手山竽低價脫手呀,我可以接手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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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像blogging也常被用來形容在寫blog的動作,那 i+blog 可能那天也會變成正常用法, 那就有人會說,I blog at home, I blog in bus....等等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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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由我來當被告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