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以前曾提過類似構想,但一樣都是不了了之
不過現在想想,覺得還是個不錯的構想。
構想很簡單:
一、集合眾人之力,有比較雄厚的財力去買和搶註好網名,同時也有資金去發展網站。 這比各位散兵游勇,每個人一年也花個幾十幾百美金,卻都買到一些阿里不達的網名要強得多,至少你投入的幾十幾百或幾千美金,不會白費掉。
二、大家合資以公司型態進行,如此一來公司是個法人,大家對法人有權利義務,而對外一切則是法人負責。中途有人加入退出都很方便。
三、股東決議之後購入好網名(或網站),然後進行獲利行為。包括賺流量,以及轉賣網名。如果能發展網站就發展。
四、好的網名,一是有流量,二是強品牌,都不會有便宜的。所以個人或許可傾力買到一個二個,或有夠好運撿到一個兩個。但靠這一個二個是絕不會讓你發財的。唯有打組織戰才能在這個市場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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