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 網中 與 Chami 為台灣的 domain 交易市場舖了一條較開闊的路
(e.g. 提供讓 end users 較信任的交易機制)
有個問題想請教 Chami:
"網路中文域名交易信託聲明" 中的
五、買方需自行負擔域名讓渡後衍生之必要支出,如讓渡、續用、以及修改產生之費用。
這裡的 "修改" 指的是 "轉址" 或 額外的 email 信箱之類的服務嗎 ?
另, 讓渡後衍生之必要支出,如 "讓渡",
第二個讓渡是什麼意思呢 ? (是指將來的 "過戶" ?)
若我的 target 買家是企業公司 (非 domainer),
買家買下某域名後, 若要將之讓渡/過戶給其公司某董事/代表,
"過戶" 一般不是都免費的嗎 ?
謝謝回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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