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kmarkhsu
痾,可是之前有套 Lindows 的 Unix-like 作業系統,好像就是因為介面根視窗過於相似
招致微軟的官司,現在改變產品名稱,介面也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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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可能跟一般人想像的不一樣,簡單的說:
真正的訴求重點:
不希望市場以為Lindows是微軟出的Linux系統。
指控的理由:
1.商標混淆。 --> Window是通用字,加上 L, W明顯差異,如果用 VVindows可能就掛了。
2.Lindows系統用了一些微軟的數位媒體技術。 -->微軟勝算比較大
結果:
1.庭外和解。
2.Lindows改名。
3.微軟授權Lindows使用微軟的數位媒體技術。
4.和解金2000萬美金,
微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