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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4-04,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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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 domain name 都是自用。主要興趣是架站。

不過,來這兒,真的學到許多東西。

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robowang 的勝算不高。不過,主意不錯。原本提議的,所謂專業人士電子信箱的方式或許不可行,但是,從這個 idea,可以引申出很多有趣的想法。

像 Google, Yahoo, Microsoft 所以能夠成功,不是因為有一個好的網域名稱。背後還有其他因素。這大概就是為什麼網域名稱買賣有意義。一方面,好的網域名稱是一個好的開始,再方面,好的開始不意味著成功。否則,擁有好域名的,怎麼會賣掉?沒人賣就不會有買賣,有買賣就意味著價值是因人而異的。

好的開始之後,背後的那些東西,才是讓網域名稱加值的重點。

我是覺得,robowang 的想法與其說是不可行,不如說做得還不夠。無論如何,我個人還是從中得到些許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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