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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舊 2008-11-03, 01:31 AM
citi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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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懂,就算廠商不懂,要教育廠商也不難
真正不懂的是消費者
所以廠商及廣告公司才會選擇關鍵字的形式
因為,關鍵字才會被使用者了解
一個電視上的廣告行銷
製作加買時段,少說要百萬
沒有任何廠商會干冒風險去改變使用者的習慣
除非,這樣的改變可以創造更有效的結果
而這樣的效果在IDN中看不到
既然如此,廠商又何必捨關鍵字而就IDN
或者把IDN當關鍵字,畫蛇添後綴

所以我才覺得讓消費者明瞭IDN是DOMAIN NAME這件事,是決定IDN成敗的關鍵
一但可以被消費者明瞭,關鍵字廣告可能不會再出現
畢竟,DOMAIN NAME具有唯一的辨識性,直接指到唯一的網站,廣告會更精準
而關鍵字會嘩啦嘩啦出現複數的多筆資訊,可能會幫到競爭對手.....
這種情況也不會只限於台灣,中國、日本、韓國也會是這種情況,這恐怕是文化背景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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