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8  
舊 2005-10-29, 04:46 AM
reg168 reg168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11-16
文章: 204
發送 MSN 消息給 reg168
預設

引用:
作者: cool
移轉過戶,目前似乎只限制"優先申請"的部分
依這段字意
三、凡參加優先申請註冊程序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一經通知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並應遵守90日曆天內禁止所有權移轉。
http://mydn.twnic.net.tw/ch/index4.htm

並未包含規範 11.1全面開放後申請的部分
其實我也不太清處,反正 TxNxC 蠻龜毛的
星期一打電話問比較快點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