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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舊 2007-07-19, 02:04 AM
wayne wayn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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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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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robum 查看文章
是最近才剛花$720註冊的
我想把它當我的BLOG地址
BUT有一網友說他也想要
如果要給他用他至少要給我$720吧
(因為我又沒用到)
我只會寫網誌說
網域這ㄍ真的不是我的範圍....
現代人說謊都不打一下草稿喔.
你的錢都沒有繳給亞太apol.你哪兒花720元呢?吹牛b
"BUT有一網友說他也想要 如果要給他用他至少要給我$720吧"
如真你所言 那麼那位網友就是傻b碰到吹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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