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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舊 2004-07-02, 08:23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2,995
預設

我的意思就是說目前壹零壹資訊有限公司是taipei101.com.tw的註冊者,假設那家笨蛋大樓又想進行法律行動的話,將以壹零壹資訊有限公司為對象,那就很麻煩了。到時一切行為可能都會受到限制。
引用:
組一家虛擬主機佳網域註冊的公司,提供自己人使用就足以將開支補平,然後再求盈餘。
這一點需要請你提出一個評估的模式,不然很難了解是否真可以光我們「自己人」就收支平衡?

我覺得這個討論的話題應該到「合作發展版」去進行比較適當,這個板的主要目的是合作投資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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