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這種與國際馳名品牌相同 (只是後綴不同) 的域名,
有一種情形可安全過關:
該域名的註冊年度 比同名的國際知名品牌的成立時間 還要早,
但此狀況機率太小,
一般是老外的新創公司(非馳名品牌)會碰到這種狀況.
另一種情形, 則也許可安全過關, 前提是網站內容必須避免與該馳名品牌網站同領域:
當該創意型品牌名稱 是通用字的組合, 其實並不算完全新創.
Facebook 品牌名稱也許可算是落在這個範疇,
但由於它是國際"非常"馳名品牌, 其他域名後綴的建站就要步步為營,
除了網站性質與內容要絕對避免與 Facebook 相關或相似,
最好還在首頁加上 "本網站與 Facebook.com 無關" 等類似的標示;
Btw, 老美很喜歡打官司,
若有疑似被人侵權的情形, 就算品牌業者本身沒注意到,
還會有不少律師事務所會主動跟他們通風報信+爭取接訴訟的case ~
台北有家叫做 MustNeed 的公司,
曾註冊了許多與美國品牌/公司名稱近似或雷同或衍生的域名,
結果被不少美國公司提出仲裁拿走那些域名,
http://www.google.com/#q=mustneed.co...8ecdf9ef2120e7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p&ei=utf-8&v=0
並為自己留下了壞的名聲 :
Quote: "MustNeed.com has been repeatedly accused for registering domain names in bad faith. "
總之, 看所架網站的性質與內容,
也許賺到了一些(有用或沒用的)流量,
但多半是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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