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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舊 2006-04-11, 10:59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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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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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kmarkhsu
我的想法是版面全部都可以瀏覽,只是僅能在閒聊與問題版(etc)發文

但是,這兩個版怎麼能發到 10 篇文章呢Orz....

小弟建議是開放綜合討論,但是該版禁止兜售網名

制度上我想是無法杜絕違反規定的事項,但是他能提供我們足夠的管理理由就可以了
我也是那麼想,就那麼辦 ,並且在綜合版再註明嚴禁於該版買賣和宣傳domain name!不知有無方法在每次發文時的版面上都出現警語,好讓發文者能再被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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