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就是「流量」(或者人氣)的力量。假設哪天yahoo.com不小心過期掉出來,如果不考慮訴訟之類因素的話,搶到的人等於拿到一家大企業,上面光賣廣告就夠名列台灣一百大了 ?
而一些有直覺性流量type-in的網址,先天就具備這樣的條件。這也是為什麼sex.com一年能靠廣告賺進幾千萬美金的原因。
問題是,這樣天生麗質的網名早就沒了,剩下來的選擇就只有像yahoo這種靠著後天砸大錢或者歷經時間的累積而形成的流量網名。這也是為何外國那些搶註過期網名者願意花成千上萬乃至十幾萬美金去搶一些過期網名的原因。那等於是去買「法拍公司」一樣買下網路資產。
網名不僅是網名,在這樣的case裡再一次得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