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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IC「開放.tw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公聽會 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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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7, 05:05 PM
哈啦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20
引用:
作者:
steven
豬頭!
四、泛用型英文使用原則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註冊人,禁止以其所申請之網域名稱進行第三層註冊之收費行為,如經查屬實,TWNIC得刪除其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如因此所造成之所有損失概由註冊人自行負責。
愈來愈有趣了。如此將網路資源的使用作最大程度的限制,看來台灣果然是網路落後地區之一,此言不差矣。
這些都要做成記錄,因為有那麼一天,這些限制就會和當時註冊要用書面作業一般會被淘汰,但至少我們可以讓後人知道當初曾有人做過這種蠢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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