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下的這個概念對不對?!
比如:
elady.com 價值 1000元 e-lady.com 價值 300元 但如果這兩個域名都在一個人手堙A是不是他賣價高過 1000+300元也會比較容易脫手? 不知道大家明白我的意思麽? |
應該是合理的推論。組成一套,讓買主能避免以後有人搭便車的疑慮,價格高一點自然是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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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知道在下的這個概念對不對?!
引用:
ephoto.com.tw e-photo.com.tw esport.com.tw e-sport.com.tw 以後無論使用或出售... 大概都會以成套處理... |
whosee 大大的域名还真是让人眼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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